Article 8

In force

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捐赠、资助、志愿服务等方式依法参与野生动物保护活动,支持野生动物保护公益事业发展。

对在野生动物保护和科学研究等方面成绩显著的组织和个人,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Local Regulations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