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2

In force

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大修剪城市树木的,应当向园林绿化管理机构报告并接受技术指导:

(一)影响房屋采光、通风和居住安全的;

(二)影响交通、电力、通信以及其他设施安全的;

(三)其他影响城市建设和管理的情形。

Local Regulations · 六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