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0

In force

交通运输、公安等有关部门以及经营者应当加强安全乘车和安全应急知识宣传。

教育部门、学校应当对学生开展安全、文明乘车教育。

报刊、广播、电视、网站等各类媒体应当开展安全、文明乘车公益宣传,普及安全防范知识。

Local Regulations ·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