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In force

经批准公布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规划,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变更。

因国家或者省重大建设工程、行政区划调整和国土空间规划修改等原因,经评估确需变更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原标准就近另行选址,征得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法定程序报批、备案、公布。

Local Regulations · 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