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0

In force

卫生健康部门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指导学校开展卫生工作,对学校出现的传染病疫情或者学生群体性健康问题,及时指导学校主管部门或者学校落实疾病预防控制措施;

(二)对学校教学及生活环境、饮用水和游泳池等的卫生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对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给予支持和指导;

(四)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Local Regulations · 焦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