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In force

市、区应急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同级消防救援机构负责实施。

市、区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消防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