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0

Repealed

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

开发企业取得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方可进行商品房预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禁止进行商品房预售或者收取定金及具有预售款性质的任何费用。

Local Regulations ·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8,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