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Repealed

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应当提供下列证件、资料:

(一)工商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证书;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施工进度说明;

(四)开发建设项目工程形象进度的有关资料:3层以下(含3层)的商品房项目应当完成基础和结构工程;4层以上(含4层)的商品房项目,有地下室工程的,应当完成基础和首层结构工程;无地下室工程的,应当完成基础和4层结构工程;

(五)商品房销售方案;

(六)廉租住房配建已落实的证明;

(七)预售商品房测绘资料;

(八)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书。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对开发企业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现场查勘,符合规定的,10日内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符合规定的,书面说明理由。

Local Regulations ·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8,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