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7

In force

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前三个月,应当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进行换届选举,并报告物业所在地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选举产生新一届业主委员会之日起十日内,上一届业主委员会应当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监督下将其保管的有关凭证、档案等文件资料、印章以及其他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财物,移交给新一届业主委员会。

Local Regulations · 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