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Article 6In force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村工作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农村经营管理机构承担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业务指导、试点示范、项目扶持、信息服务和培训等具体工作,所需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相关组织,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给予指导、扶持和服务。Local Regulations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31, 2023Article 5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