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5

In force

划拨土地使用权报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转让、承包、出租、抵押、作价出资、授权经营或者与他人联合举办企业,并办理土地登记手续。但依法应当收回的除外。国家和本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划拨土地使用权不得承包用于非农业建设。

Local Regulations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