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In force

任何组织和个人有权对损毁、侵占管廊及管线的行为进行制止和举报投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举报投诉受理和处理制度。

Local Regulations · 海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