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4

In force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项至第六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以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七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以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

Local Regulations · 六盘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