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6

In force

非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以下办法结算差价:

(一)被征收房屋与产权调换房屋为相同建筑结构,原面积部分不结算结构差价,增加面积部分按照市场价格结算差价;

(二)被征收房屋与产权调换房屋为不同建筑结构,原面积按房屋价值结算结构差价,增加面积部分按照市场价格结算差价。

Local Regulations · 通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