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0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企业同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科学技术社会团体、科学技术人员等创新主体紧密合作的技术创新体系。

鼓励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完善优势互补、成果共享、风险共担的产学研用合作机制,推动研究开发、应用推广和产业发展贯通融合。

Local Regulations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