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9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快新型研发机构的建设和发展,建立绩效考评机制,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完善投入主体多元化、管理制度现代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用人机制灵活化的发展模式,引导新型研发机构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研发服务。

事业单位性质的新型研发机构应当实行市场化、企业化运营,建立投管分离、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创新制度体系。

新型研发机构应当强化产业技术供给,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动科技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

Local Regulations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