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In force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妨害乡村清洁的行为进行劝导和举报。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乡村清洁违法行为的举报、受理、处理等制度。

村(居)民委员会、村(居)民小组等可以依据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对妨害乡村清洁的行为给予批评教育。

Local Regulations · 曲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