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

人大街道工委负责组织开展街道居民议事会成员推荐工作,包括拟定街道居民议事会成员名额和结构安排方案、推荐工作计划等。

街道居民议事会成员人选以民主推荐方式产生。村、社区和辖区单位可以依照规定推荐成员人选,并报送人大街道工委。

人大街道工委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对街道居民议事会成员人选进行审核,成员人选正式名单报请街道党工委研究确定,经不少于五个工作日的公示后向社会公布。

街道居民议事会成员由人大街道工委颁发证书。

Local Regulations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