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街道居民议事工作规定Article 6In force街道居民议事会成员需要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二)经常居住地在本街道辖区内或者在本街道的村、社区、辖区单位工作,熟悉街道情况,热心参与街道公共事务;(三)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和议事能力;(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Local Regulations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3Article 5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