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2

In force

依法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的,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一并处置。涉及房地产转让的,按照房地产转让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转让手续。

Local Regulations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