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1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时,应当优化产业结构、调整产能布局,减少固体废物产生量,统筹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危险废物等固体废物转运、集中处置等设施建设需求,保障转运、集中处置等设施用地。

Local Regulations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