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1

In force

公共图书馆应当通过其网站或者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告本馆服务范围、服务内容、开放时间、借阅规则、收费项目及标准等。除遇不可抗力和紧急情况外,因故闭馆或者更改开放时间的,应当至少提前七日公告。

Local Regulations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