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4

In force

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成立三至七人的监事会。监事会成员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推选产生,对其负责并报告工作,受其监督,任期五年, 可以连选连任。

理事会成员、财会人员以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监事会成员。

Local Regulations ·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8,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