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5
In force监事会的财务管理职责主要包括:
(一)监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活动,组织开展民主理财;
(二)监督理事会、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和会计人员履职行为,对损害本集体经济组织利益,违反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组织章程,违反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决议的财务行为提出质询和改进建议,对理事、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和会计人员提出罢免或者解聘建议;
(三)协助地方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做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监督工作;
(四)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报告年度财务监督情况;
(五)执行本集体经济组织章程规定以及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决定的其他财务监督事项。
Local Regulations ·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8,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