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4

In force

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的,产权单位提供的建筑物应当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承包、承租或者受委托经营的单位应当在其使用、管理范围内履行消防安全责任。

Local Regulations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