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2
In force中小学、幼儿园周边不得违反规定设置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
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酒吧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设备不得向未成年人开放。
Local Regulations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