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In force

建设单位在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正式移交水工程管理单位时,应当同时移交水工程土地使用权证书、水工程建设档案以及划定水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的文书。

Local Regulations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25,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