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8

In force

公安机关接到医疗纠纷警情后,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置:

(一)立即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开展教育疏导,劝阻双方过激行为,经劝阻无效的,应当依法予以制止,控制事态扩大;

(二)将扰乱正常医疗秩序等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的人员带离现场调查,维护医疗秩序;

(三)在医疗机构停尸、闹丧,经劝阻无效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依法予以处置;

(四)依法查处现场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

Local Regulations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