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5

In force

教育督导机构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教育发展现状和实际需要开展教育评估监测。教育评估监测可以通过政府采购等方式委托第三方专业评估监测机构参与。

开展教育评估监测应当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评估监测结果应当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载体向社会公布。

Local Regulations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