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In force

市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应当组织编制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导则,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导则应当明确户外广告和招牌的设计、施工、验收、维护保养、安全检测等具体要求。

Local Regulations · 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