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In force

保洁员负责村庄内收集点的生活垃圾的收集和运输。单位负责其责任区域内的生活垃圾的收集和运输。

收集、运输垃圾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时收集,并将其运输到指定的垃圾处理场所或者转运站;

(二)在运输过程中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不得丢弃、遗撒垃圾;

(三)不得混合收运已分类的垃圾。

Local Regulations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