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9

In force

从事生活垃圾的经营性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单位,依法应当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申请办理相关许可。

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应当通过政府采购等方式,确定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单位,签订收集、运输以及处置服务协议。

Local Regulations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30,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