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6

In force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实施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时,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期限执行,制作并当场向当事人交付查封、扣押决定书和查封、扣押清单。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依法选择适当的方式,最大限度的减少当事人的损失。采取非强制手段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得实施行政强制措施。

Local Regulations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