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相关主体可以申请地名更名:

(一)因行政区划调整需要变更行政区划名称;

(二)因地名指称的地理实体属性、范围、外部环境等发生变化需要更名;

(三)因所有权人提出申请需要变更建筑物、住宅区名称;

(四)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Local Regulations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