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6

In force

对应当火化的遗体进行土葬或者将骨灰装棺土葬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及死者生前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制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民政部门举报。

Local Regulations · 西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2,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