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细则/Chapter 8 对代表的监督、罢免、辞职、补选Article 58In force市和区县(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代表职务被罢免的,其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职务相应撤销,由主席团或者常务委员会予以公告。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的代表职务被罢免的,其主席、副主席的职务相应撤销,由主席团予以公告。Local Regulations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1, 2021Article 57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