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3
In force依法授予植物新品种权的植物品种,受法律保护。植物新品种所有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获得相应经济权益。
完成育种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授权品种,享有排他的独占权。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植物新品种权所有人许可,不得生产、繁殖或者销售该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不得为商业目的将该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重复使用于生产另一品种的繁殖材料。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Local Regulations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