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3

In force

市及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保持传统格局、历史风貌和空间尺度,严格控制历史城区、历史片区的开发总量、人口规模、建筑物的高度、体量、色彩和风格,保护历史广场、历史公园、历史街巷、历史码头等要素。

Local Regulations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