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In force

居民委员会根据需要可以设立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

居民委员会可以按20户至40户左右的规模设立若干居民小组,小组长由居民小组推选。居民小组的划分和小组长的工作职责由居民委员会确定。

Local Regulations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25,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