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1

Amended

审查机构可以对以下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开展专项审查:

(一)事关重大改革和政策调整的;

(二)涉及法律、法规重要修改的;

(三)关系公众切身利益的;

(四)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的;

(五)其他需要进行专项审查的。

Local Regulations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