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4

In force

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依法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法律援助。

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对家庭暴力受害人缓收、减收或者免收诉讼费用。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依法开展家庭暴力伤情司法鉴定工作,及时出具鉴定意见,依法减免司法鉴定费用。

鼓励法律服务机构对达不到法律援助标准的家庭暴力受害人,减收或者免收法律服务费用。

Local Regulations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