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9

In force

经营性公共场所的服务人员,应当每半年进行一次艾滋病检测;经营者不得安排未经艾滋病检测和未取得健康合格证明的人员直接为顾客服务。

Local Regulations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