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

In force

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是政府举办的公益事业,是卫生健康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基本公共服务和城市安全运行保障的重要内容,遵循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合理配置、提高效能的原则。

Local Regulations · 廊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