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1

In force

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本区域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应急预案,建立应急管理机制。

因突发性事件造成无法正常收集、运输、处理生活垃圾的,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单位或者处理单位应当立即向城市管理部门报告,由城市管理部门按照应急预案及时组织处理。

Local Regulations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