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

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与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的协调沟通,根据需要协商跨界大气污染防治重大事项。

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环境的监测、评估和运维机构的监管,建立谁出数据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溯制度。

Local Regulations · 金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5,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