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Amended

信访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

(二)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对其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歪曲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

(三)配合国家机关对信访事项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Local Regulations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