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In force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遵循优先保障生活用水的原则,将水质良好、水量稳定的重要河段、水库等确定为城市饮用水水源地。

Local Regulations · 巴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0,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