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3

In force

在延安革命旧址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不得建设污染延安革命旧址及其环境的设施。对已有的污染延安革命旧址及其环境的设施,延安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限期治理。

Local Regulations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