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2

In force

供电企业发现电力用户窃电时,应当立即制止,保护现场,收集、保存证据,并报电力行政管理部门及时查处,情节严重的,报公安机关查处。

供电企业用电检查人员现场检查确认电力用户有窃电行为的,应当开具制止窃电通知书,当场制止窃电行为;在不造成人员损害或者财产重大损失的情况下,可以当场中止供电,但不得影响其他电力用户正常用电。

Local Regulations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22,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