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5

In force

人大街道工委可以组织代表、人民群众、街道有关单位以及社会有关方面通过召开会议等方式,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对街道工作以及民生实事等的意见和建议,加强沟通协商,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重要问题。

Local Regulations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0